问题 | 怎么构成聚众斗殴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怎么构成聚众斗殴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百三十二条 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怎么构成聚众斗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明文规定,聚众斗殴罪乃指为报复他人或争夺地盘等不当利益,纠集众多成员参与相互殴斗,扰乱公共秩序之行为。 该款律令规定,对于首谋群体斗殴者及其他积极实施该行为之人,应判处最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刑罚; 若存在如下任一情况,则应判处最高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1)多次组织群体斗殴; (2)参与斗殴人数众多且规模庞大,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3)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组织群体斗殴,导致社会秩序严重混乱; 以及(4)使用武器装备进行群体斗殴。 此外,若在群体斗殴过程中致使他人重伤或死亡,则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与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以相应罪名论处。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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