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如何撤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合同诈骗罪如何撤案 针对合同诈骗罪名证据不足而应进行撤案处理时,需要满足以下几种特定情况: 首先是在案件侦查阶段,现有证据材料无法证明该涉案人员无可归责或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性,则应从法律程序上予以取消涉及此个人的案件调查; 其次,若案件经历了两次以上的补充侦查环节后,人民检察院依然认定证据不足且达不到法定的公诉标准,应当依法做出免予起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合同诈骗罪判处缓刑的条件是哪些 在涉及到合同诈骗案中的缓刑判决问题,其前提需满足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首先,犯罪行为的轻微程度; 其次,宣告缓刑对于被告人所居住社区不会产生任何严重的负面影响; 再次,法院应当确信该被告人不存在再次实施犯罪的风险; 第四,被告人必须具备真诚的悔过之意; 最后,法院应依法判处被告人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针对合同诈骗罪名证据不足而应进行撤案处理时,需要满足以下几种特定情况: 首先是在案件侦查阶段,现有证据材料无法证明该涉案人员无可归责或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性,则应从法律程序上予以取消涉及此个人的案件调查; 其次,若案件经历了两次以上的补充侦查环节后,人民检察院依然认定证据不足且达不到法定的公诉标准,应当依法做出免予起诉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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