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的追诉期限过了还判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抢劫罪的追诉期限过了还判刑吗 对于追诉抢劫犯罪案件的时效期限,具体规定如下: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但不足十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刑罚,该犯罪嫌疑人员在十年内未被发现或未被提起公诉的,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等附加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来说,他们的刑事责任追诉时效期限则为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抢劫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根据我国刑法典规定,对于抢劫罪的追诉时效应依据其法定最高刑罚来加以确定。若此种犯罪所触犯的法定最高刑罚涉及到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则追诉期限对此类犯罪予以固定,即定格在二十年之内。 然而,若在历经二十年后,司法机关仍有必要对彼等进行追诉,那么便需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由后者进行核准。反之,若此类犯罪所涉法定最高刑罚只涉及到十年有期徒刑或以上,则追诉期限将被设定在十五年内。 至于法定最低刑罚为五年以上但未满十年的有期徒刑,其追诉期限也被明确限定在十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追诉抢劫犯罪案件的时效期限,具体规定如下: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但不足十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刑罚,该犯罪嫌疑人员在十年内未被发现或未被提起公诉的,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等附加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来说,他们的刑事责任追诉时效期限则为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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