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市寻衅滋事罪标准最新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南京市寻衅滋事罪标准最新 根据我国最新的刑法典规定,凡触犯寻衅滋事罪条款者,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严厉惩罚。对于情节恶劣、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且频繁地组织他人进行此类犯罪活动,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罪犯,则应给予更为严厉的制裁——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相应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南京市寻衅滋事罪标准是多少 南京市对于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法律认定主要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九十三条的相关条款进行判断。寻衅滋事罪通常涉及到的是在公共场所制造事端,无缘无故地对他人实施暴力,以威胁性的方式追逐、阻拦他人,侮辱、谩骂甚至恐吓他人,采取强制手段强行霸占、侵吞公私财物等一系列不当行为,且情节较为恶劣或者已经产生了重大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情况下。 至于具体的量刑,则需结合相关犯罪事实、情节及潜在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综合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根据我国最新的刑法典规定,凡触犯寻衅滋事罪条款者,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严厉惩罚。对于情节恶劣、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且频繁地组织他人进行此类犯罪活动,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罪犯,则应给予更为严厉的制裁——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相应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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