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有前科记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有前科记录吗 如果经查明并无犯罪事实的,并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只是取保候审并无犯罪记录,反之则有。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案子的完结方式。 至于取保候审后能否出国,关键还是要看案子的最终处理结果,如不起诉、免于起诉、判决无罪、缓刑等。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有谅解书行吗 在取保候审过程中,并无规定必须征得被害人或其家属的谅解书方可准许。 然而,为了确保适当性和公正性,申请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后才能考虑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可能会被法院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可能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采取其他方法可能会对公众造成更大的威胁; 再次是如果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无法自行照顾生活、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等特殊情况,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额外的风险; 最后是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羁押期限已到,仍未完成审理工作,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若经过严格查证后确定并未存在违法行为,将不会对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但会采取取保候审等相关手段进行监控和管理。与此同时,嫌疑人仍然不得摆脱犯罪背景的影响。对于取保候审而言,这仅仅是在刑事司法程序中采用的一项强制措施,而并非整个手续或案件的终结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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