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
分类 | 劳动纠纷-社保纠纷 |
解答 |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覆盖城镇户籍非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这项制度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共同构成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城居保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城居保的资金来源除个人缴费外,还有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的补贴,个人缴费越多,政府补贴也越多,而且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二是城居保的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由账户储存额决定,也就是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总额来决定;基础养老金则由政府全额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二、城乡居民社保一年交多少 当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水平被划分为多个层次,分别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及1,500元等十一个档次。每位参与者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需求,自行决定选择何种缴费档次进行投保,同时也体现了“多投多享”的原则,即在此基础上所投入的资金越多,未来可获得的回报也就越高。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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