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一、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轻微交通事故取保候审多久 在涉及交通事故的刑事案件中,对实施了重大犯罪行为或存在严重犯罪嫌疑的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其最长期限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此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必须在取保候审期间,持续地进行对案件的调查、起诉和审判等相关工作,不得有所迟滞。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者乡村。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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