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赔偿的适用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国家赔偿 |
解答 |
一、国家赔偿的适用条件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在国家赔偿方面,其呈现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原则性地采取赔偿金钱的方式进行补偿,如若涉及到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情况,则赔偿金额需参照上一年度本国员工每日平均工作收入来予确定; 其次,当对受害者造成人身伤害的同时,也对其名誉权及荣誉权带来了严重威胁时,有关部门应尽力妥善处理并帮助受害者消除负面影响,修复受损名誉,正式公开赔礼道歉; 再者,如果存在相关物资可以退回或重新还原其原有面貌的可能性,对应的机构或组织须采取这些措施进行返还或恢复。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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