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电话辱骂他人构成侮辱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一、打电话辱骂他人构成侮辱吗 通过打电话的方式侮辱他人,不属于采取当众或者利用能够使多人听到或看到的方式,不具有公然性,不构成侮辱罪。 但多次打电话辱骂他人,可以参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按照其相应违法程序进行处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它方法威胁别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别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别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别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打电话辱骂他人构成拘留吗 在我国,恶意辱骂他人同样属于违法行为,若由此引发严重后果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详细的相关法律条款如下所述:对于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罚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五百元;而对于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将面临为期五日报至十日之间的拘留惩罚,同时还需缴纳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1)通过书写恐吓信件或采用其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开场合下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其遭受刑事追责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家属实施威胁、侮辱、殴打或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他性质的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的; (6)私自偷窥、偷拍、窃听、散播他人隐私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通过打电话的方式侮辱他人,不属于采取当众或者利用能够使多人听到或看到的方式,不具有公然性,不构成侮辱罪。 但多次打电话辱骂他人,可以参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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