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算不算刑事处罚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算不算刑事处罚行为 刑事拘留与取保候审并不属于刑事处罚之范畴。 其中,取保候审为一种特殊的刑事法律状态,旨在保证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展开,以免影响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的整体大局。 值得注意的是,在取保候审期间,获准之人必须经由执行机构的批准方可离境,且不得随意变更居留地、职业以及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 如若此类信息发生变动,则应在24小时内详细报告给执行机构进行备案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刑事拘留与取保候审非刑事处罚,取保候审系保障诉讼进行的法律措施,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此期间,被取保人需经执行机构批准方可出境,且居留地、职业、联系方式等变动须24小时内报告执行机构备案,以确保程序顺畅进行。 二、刑事拘留以后家属是否可以见嫌疑人 依据中国现行的相关法规制度,除了案件负责机关外,只有辩护团队中的律师可以在刑事拘留事件发生后,根据法定程序与被拘禁者进行见面交流。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亲友如配偶、家长、子嗣等均无权直接接触到被羁押人。 因此,对于家庭成员而言,所能获取的有关被拘禁者的详细情况相当有限。 在此背景下,他们应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服务,依靠专业律师的力量,通过合法途径与被拘禁者进行面谈,从而收集信息并得到必要的法律援助。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三、刑事拘留以上处罚都有哪些 首先应明确,刑事拘留绝不等同于惩罚手段,它实际上是一项严肃的刑事强制性措施。在中国现行立法中,对于各类犯罪行为,主要采取了五大类刑事处罚主刑,即: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此外,还有针对不同犯情而设立的附加刑罚,如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及没收个人财产等。在刑事拘留执行期间,若经过严格的调查取证、审查控诉与审判定罪等司法流程后,被查明确有罪行者,其所面临的实际处罚将取决于具体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其社会危害程度等多重因素。譬如说,犯罪情节轻微者可能会受到管制或拘役等刑罚处分,或者是较短期限的有期徒刑;然而,那些犯案情节严重者,便可能遭到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严厉惩治,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附加刑也会随之适用。值得关注的是,对于每一起特定事例的实质性处罚,必须要依据严谨合法的法律条款,并结合特定违法行为的事实证据进行全面综合评判。 刑事拘留与取保候审非刑事处罚,取保候审系保障诉讼进行的法律措施,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此期间,被取保人需经执行机构批准方可出境,且居留地、职业、联系方式等变动须24小时内报告执行机构备案,以确保程序顺畅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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