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不起诉的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盗窃罪不起诉的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明确规定,盗窃罪的定罪起点在于“财产数额达到较大”,然而,当涉案财物的数量达到了“数额巨大”乃至“数额特别巨大”时,就进一步升级成为了更为严重的犯罪情节。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也明确指出,若犯罪嫌疑人并无犯罪事实,或者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人民检察院应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因此,从以上法律条款来看,盗窃罪不起诉的标准可能涵盖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首先,犯罪嫌疑人所提供的证据能够充分证明其并未实际实施盗窃行为;其次,尽管存在盗窃行为,但其涉及的财产数额尚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法定起点,即未能满足刑法对于盗窃罪的最低要求;最后,即使存在盗窃行为,但由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特定情形,例如犯罪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等等。在这样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不起诉标准与条件仍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与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不起诉几率 关于盗窃罪不起诉的几率,这要依据每宗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加以评估和判断。在针对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无需判处刑事处罚或可予以免除的特殊情形上,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法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值得强调的是,当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必须同时解除侦查过程中所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法律措施所涉及到的财物的控制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明确规定,盗窃罪的定罪起点在于“财产数额达到较大”,然而,当涉案财物的数量达到了“数额巨大”乃至“数额特别巨大”时,就进一步升级成为了更为严重的犯罪情节。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也明确指出,若犯罪嫌疑人并无犯罪事实,或者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人民检察院应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因此,从以上法律条款来看,盗窃罪不起诉的标准可能涵盖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首先,犯罪嫌疑人所提供的证据能够充分证明其并未实际实施盗窃行为;其次,尽管存在盗窃行为,但其涉及的财产数额尚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法定起点,即未能满足刑法对于盗窃罪的最低要求;最后,即使存在盗窃行为,但由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特定情形,例如犯罪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等等。在这样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不起诉标准与条件仍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与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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