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判刑了医疗费赔偿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赔偿 |
解答 |
一、故意伤害罪判刑了医疗费赔偿不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罪犯实施了犯罪行为之后,尽管其可能已经因犯下的罪行而受到了刑事制裁,但对于受害者所遭受的身体和精神上的损害,他们仍然有义务进行经济赔偿。 这其中就包括了受害人在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康复期间所需的护理费用以及因伤病导致的工作收入损失等等。 因此,受害人完全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要求犯罪嫌疑人对自己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责任的承担并不能够替代或豁免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故意伤害罪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关于如何确立故意伤害罪的共犯责任,可从以下几点进行分析和确认: 首先,构成故意伤害罪共犯的必要条件是参与者至少两个以上; 其次,各个参与者之间必须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故意伤害想法或者说意图; 再者,他们也应当实施了共同的有意对他人施加人身伤害的行动; 最后,需要确保他们的所有行动都是导致被害者受伤状况达到轻伤以上这一严重后果的直接或间接因素。《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故意伤害罪故意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对于故意伤害罪中的“故意”要素,其认定依据主要涵盖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与主观意志因素。 这些因素相互关联并相辅相成,其中,主观认知因素涉及行为人是否明确知晓自身的行为将会对他人的身体健康构成威胁或损害。 而主观意志因素则是指行为人对该种可能产生的危害结果的积极追求或消极放任态度。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我们会对事例进行全面深入分析,将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所使用的作案工具类型、攻击部位及力道大小、伤害行为的延续时间,乃至最终导致的伤害后果等诸多因素予以综合考虑。 一般而言,如果行为人为寻常的“推搡”或“拉扯”行为,那么这类行为通常难以被认定为具备故意伤人之恶意;然而,若行为人手持凶器攻击人体重要部位,且运用力度较大,从而导致了较为严重的伤害后果,那么司法机关往往倾向于认定行为人具有故意伤人之主观意图。 总的来说,对“故意”这一概念的解读需整合全案证据以及具体情节,以作出准确的判断。 故意伤害案中,罪犯受刑事制裁后仍要赔偿受害人,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受害人可通过民事诉讼索赔。注意,刑事责任承担不替代或豁免民事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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