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有长短限制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有长短限制吗 刑事拘留具有特定的期限。 通常情况下,当公安机关对某被拘留人员认为需进一步采取逮捕措施时,应于拘留期间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且该期限不得超过三天。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这一期限可延长一天至四天。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而言,其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天。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审查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此外,对于需要继续进行侦查工作,同时又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对其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有固定时限,公安机关认为需逮捕时,应在三天内向检察院申请批捕,特殊情况可延长至四日;对重大嫌疑人如流窜、多次或结伙作案者,审查期可延至三十天。 检察院七日内决定是否批捕,不批则公安机关须立即释放并通知检察院。 侦查中,符合条件的案件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一般几天能释放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依法决定采取刑事拘留的人员,其最长期限为37天,但也有可能在短短的三日内即获释放。 2、若公安机关认定有必要将被拘留者转为逮捕,应在拘留期结束前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在特殊情况下,该期限可延长一日至四日。 3、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的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一般多久可以判刑 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这样的强制性手段并非即意味着将不可避免地走向定罪处罚的道路。总体来说,从刑拘开始直至判决结果的整个过程所需的时间跨度是不确定的。针对一些简易的事件,可能在数月之内即可完成审判流程;然而,涉及更为复杂问题的事件,其审判周期则可能相对较长。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为30天,再加上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7天,以及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所涉事件案情特别复杂且调查期限已满无法完成,需要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延长1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段通常设定为一个月,但对于重大或复杂的事件,可以适当延长15天。法院在审理公诉事件时,应在收到事件之日起的2个月内作出判决,最迟也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事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事件,以及存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事件,需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方可延长3个月的审判期限。 刑事拘留有固定时限,公安机关认为需逮捕时,应在三天内向检察院申请批捕,特殊情况可延长至四日;对重大嫌疑人如流窜、多次或结伙作案者,审查期可延至三十天。 检察院七日内决定是否批捕,不批则公安机关须立即释放并通知检察院。 侦查中,符合条件的案件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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