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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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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概述

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是为一些特定的重大疾病与手术,如心肌梗塞、恶性肿瘤、糖尿病、尿毒症、四肢瘫痪、脊髓疾病、严重烧伤、心脑血管疾病、爆发性肝炎、重要器官移植手术、冠状动脉绕道手术、主动脉手术等所引起的高额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险保障,并采取定额给付方式的保险合同,是一种最具市场潜力的险种。它不限被保险人的性别,只要年龄符合规定,均可投保。在我国健康保险实务中,凡1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重大疾病保险。保险人核保时如认为有必要,可对被保险人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保险人负担

二、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内容

  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保险金额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或按照保单条款规定确定。其保险费的交纳可选择趸交或分期交纳方式,男女交费的数额有所差异,一般男性高于女性。

  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范围主要有两项:一是被保险人于保单有效期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的,保险人按照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二是被保险人于保单有效期间内初次罹患条款所规定的重大疾病或初次实施条款所规定的手术的,保险人按照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有两种组合形式:一种是就某一种重大疾病提供的保险,其中尤以癌症居多;另一种则是针对多种重大疾病开办的保险,保障的疾病一般有心脏病、糖尿病、脑中风、癌症、瘫痪、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

  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补偿方式分明细费用定额型和每日费用限额型两种。前者对每一类型的费用约定保险金给付定额,一经确诊立即一次性支付保险金;后者通常对住院期间的每日费用仅给付合同约定的日保险金额。各项给付合计金额达到最高总额时,合同自动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相关词条

  • 疾病保险

    又称“病伤保险”、“健康保险”,是指劳动者及其供养的亲属由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在医疗和生活上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 保证保险合同

    合同保证保险,又称为契约保证保险。它是指因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造成权利人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代被保证人进行赔偿的一种保证保险。合同保证保险主要用于建筑工程的承包合同。

  • 信用保险合同

    信用保险合同(Creditinsurancecontract),又称商业信用保险合同,指被保险人在信用贷款或售货交易过程中,债务人不为清偿或不能清偿时,保险人将给予赔偿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

  • 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保险法律关系的协议。

  • 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其因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 财产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是指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所订立的合同。财产保险是以有形或无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类补偿性保险,它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

  • 责任保险合同

    责任保险合同是指投保方依法应对第三人负赔偿责任,在第三人向投保方提出赔偿请求时,投保方的赔偿责任转给保险方,由保险方负赔偿责任的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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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0:5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