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化型抢劫罪的犯罪中止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转化型抢劫罪的犯罪中止如何认定 对于转化型抢劫罪犯罪中止的评审,其核心在于警方能否证明犯罪嫌疑人是否是自行停止犯罪或者具体有效地上措施来避免犯罪结果的发生。据此理论,在这类犯罪案件中,若犯罪嫌疑人在实施诸如盗窃、欺诈或抢夺行为之后,出于隐藏所获财物、抵抗警察追捕或者销毁证据的目的,在现场直接采取暴力手段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然而,当他们有能力继续实施犯罪行为时,却自愿放弃了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并且成功地阻止了潜在的危害后果的发生,那么这种情况便可被视为犯罪中止。举例来说,假设犯罪嫌疑人在抢夺他人财物后,面临着警察的追捕,他已经举起了拳头准备进行反击,但是在那一刻,他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放下了拳头,主动将财物归还给受害者,并向警察道歉,那么这种情况就有可能被判定为犯罪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转化型抢劫犯如何去量刑 若触犯了盗窃罪、诈骗罪和抢夺罪等多项罪名,且为了掩盖盗取的赃物、对抗可能的逮捕行动或破坏证据设施而现场实施暴力行为或以暴力相要挟的情况,那么就定性为转化型的抢劫犯罪。 这种类型的抢劫罪会受到与普通抢劫罪相同的刑法处罚。 具体来说,处罚的规则如下所述: 对于采用暴力手段、强迫威胁方式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行侵占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将会被判处三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还要附加相应的罚金; 然而,如果存在下列任一情形的恶劣行为,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在家庭场所实施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进行抢劫的; (3)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实施抢劫的; (4)抢劫次数达两次及以上或者抢劫财物数额较大的; (5)抢劫过程中导致人身伤害甚至死亡的; (6)假扮军人或警察实施抢劫的; (7)持有枪支进行抢劫活动的; (8)抢劫军用物质或用于应对突发事件、救灾以及救济生活物资的重要物品。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三、转化型抢劫罪的三个条件有几个 评审转化型抢劫罪中止的关键,是确认嫌疑人是否主动停止犯罪或有效防止后果。若嫌疑人犯罪后采取暴力但最终自愿放弃,阻止了危害,如抢夺后放下拳头、归还财物并道歉,可视为犯罪中止。 四、转化型抢劫罪的三个条件有几个 转化型抢劫罪,亦称为准抢劫罪,一般情况下,这类犯罪需要满足如下三项条件:首先,罪犯须有盗窃、诈骗、抢夺之类的行为表现;其次,这些行为产生之后,其目的主要在于隐藏赃物、抵抗逮捕或者销毁罪证;最后,罪犯必须在实施上述行为的现场,或者在被他人追捕的全过程中,当场采取暴力手段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里所谓的"当场"强调的既包括行为发生时所处的时空状况,也涵盖了相关过程中的持续性。也就是说,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发生在实施盗窃等行为的现场,并且贯穿于被人追捕的整个过程。进一步来说,使用的暴力或暴力威胁要足够强大到压制住受害者的反抗。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是否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判定,需要结合具体事件的情节与证据进行精细化的分析评估。 评审转化型抢劫罪中止的关键,是确认嫌疑人是否主动停止犯罪或有效防止后果。若嫌疑人犯罪后采取暴力但最终自愿放弃,阻止了危害,如抢夺后放下拳头、归还财物并道歉,可视为犯罪中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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