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还用立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还用立案吗 所谓刑事拘留,往往出现在公安机构已正式启动案件调查程序之后。当公安部门敏锐地察觉到各项犯罪行为或犯罪个体的存在时,将会立即展开调查工作。在调查的全然过程之中,倘若认为有必要对特定的犯罪当事人实行刑事拘留的强力手段,那么他们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刑事拘留,实质上是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侦查过程中,面对法定的紧急状况时,针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是公安、检察机关在案件侦查中,针对已察觉的犯罪或嫌疑人,为应对紧急状况,依法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通常在调查程序启动后,根据法律规定实施。 二、刑事拘留最快多久放人 1、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刑事拘留期限通常为14至37天不等。 2、若公安机关对已处于拘留状态的嫌疑人,认为需要进一步进行逮捕的处理时,应于拘留期满后的第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并采取行动,但遇有较为特殊的情形,可适当延长至1至4个工作日之内。 3、针对那些流窜犯案、累次触法、组团违法等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其提请司法审查和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予以延长至最多达30个自然日之久。 在此期间,检察机关则须在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是否同意批捕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期14天怎么办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公民若遭受刑事拘留,通常期限为14天。此阶段内,负责办理事例的公安机构将展开深度调查与取证工作。倘若某位公民不幸遭到刑事拘留,首先需要保持理智镇定,并有权寻求律师协助以获取相关法律支持及辩护。代理律师可与公安部门深入沟通,了解事例详情,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全力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延长拘留期限,则需上报检察机关审批,最长可延长至37天。作为当事人的亲属或好友,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同时密切关注事例的最新动态。若发现公安机关存在违法拘留行为,可依法提出申诉。总而言之,在刑事拘留期间,如何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显得尤为关键。 刑事拘留是公安、检察机关在案件侦查中,针对已察觉的犯罪或嫌疑人,为应对紧急状况,依法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通常在调查程序启动后,根据法律规定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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