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少年犯罪应如何处理具体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青少年犯罪应如何处理具体规定是什么 对于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妥善处置,我们秉持宽容与理解的态度。 然而,在刑法学理论上,存在着一种被称为“未成年人年龄补足制度”的概念。 这个理念旨在表达尽管孩子尚处于未满法定成年年纪,无需为其行为负责,然而在特定的案件情景下,例如犯罪行为极其残忍、二次犯罪或者存在其它任何能够证明未成年人已经具备足够犯罪认知能力以及自我控制能力的证据,便应当让他们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负责,秉承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青少年犯罪多少岁可以判刑 已满十六周岁的个体实施的任何犯罪行为,均应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然而,对于已满十四岁但未达十六岁的少年群体而言,倘若他们涉及诸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致使其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夺财产、贩卖毒品、纵火、爆炸等严重违法行为,则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针对青少年犯罪问题,我们应当秉承宽容与理解并重的原则进行处理。在刑事法学范畴内,被誉为"未成年人年龄补足制度"的观点主张,即便涉案未成年人身心尚未达到法定成年年纪,但如果他们的犯罪行为性质严重(例如展现出凶狠残暴的行径或者再次触犯法律法规),或者表露出了相当程度的认知能力与自我控制力,就应该让他们为自己的罪行承担起相应的社会与法律责任,以保证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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