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缓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三年吗 在严谨的刑法体系之中,关于上述与以下的概念之解释均涵盖了本数的涵义。在此,我特此引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九条中所规定的明确条款:本法律中所提及的上述、以下以及以内等词汇,皆应视为涵括本数在内。关于缓刑之适用条件,诏书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犯罪份子,若同时符合如下条件者,可宣告其缓刑权利,而对于未满十八岁之个人、孕妇及已达七十五岁以上之人士,向此类特殊人群则应宣誓其缓刑权利: (1)罪犯之行径情节较为轻微; (2)具有罪后认罪悔过之表现; (3)无再次触犯法律法规的风险;及(4)宣示缓刑对其所居住区域并无重大不良影响。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关于被判处拘役或者是有期徒刑在三年以下的部分犯罪分子,如果他们能够满足以下的所有考核标准,那么将会得到缓刑,特别要提出的是,对于那些年龄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正在怀孕的孕妇以及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他们更应该得到缓刑的机会:首先,他们所犯下的罪行必须是情节比较轻微的;其次,他们需要有真诚的悔过之意;最后,他们不能够再次触犯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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