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顺序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继承权顺序 继承的顺序: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继承权顺序先给父母还是配偶 在遗产分配事宜上,未婚夫妇与长辈们对于财产继承的确切次序并无确切规定。 然而,在处理这类情形时,需要遵循的原则是:遗产的继承权限首先归属首批次的继承人,这些人包括了相应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当所有这些人仍在世并且有资格进行继承的话,那么便依据法律规定的比例,由这些人共同分享这份遗产。 若遇到首批次的继承者全体离世或者无法继承财产的情况下,此时,遗产将会转而由第二批次的继承人继承,即将要继承遗产的人包括了已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关于遗产继承顺序的相关规定如下所示:首先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紧接着是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主要涵盖了兄弟姐妹以及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等亲属关系群体。在遗产继承程序启动之后,将优先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进行继承,而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则无权参与分配。若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中并未发现有任何符合条件者,那么才会轮到第二顺位的继承人进行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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