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诉不公开审理的情形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刑诉不公开审理的情形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律法规,对符合以下情形的案件,将采取不公开审理的方式进行审理: 首先是与国家安全机密或公民隐私相关联的案件; 其次是涉及到特定商业机密的案件,若经双方当事人主动提出申请且经法庭批准后,方可采用非公开形式进行审理; 最后,在审判期间,被告人如未满十八岁,则其所涉案件同样也适用此种做法即采取非公开审讯模式进行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二、刑诉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有哪些,有哪些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中,以下类型的案件通常会采取非公开审理方式: 首先是涉外国家机密的案件; 其次是牵涉个人隐私权的案件; 此外,在审理阶段被告人为未成年人,且年龄未满十八周岁时,相关案件也不会对外公开进行审讯。 然而,若经过未成年被告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家属双方的同意,未成年被告所在的学校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有权委派代表出席,并参与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部分环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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