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亲属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亲属怎么处理 1.冒充国家公职人员亲属被定性为涉嫌欺诈罪。具体而言,如果仅是披着国家公务人员亲属的外衣进行炫耀,譬如自诩为某政府机构的高层领导,这种行径或许源于个人虚荣心驱使,而非自愿违法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行为并不足以触发刑法条款中的严重犯罪行为,故不于法构成犯罪。 2.若假冒国家公职人员亲属,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他人财产,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规模,则将构成欺诈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招摇撞骗罪分为基本犯与情节加重犯两大类,然而,该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未对情节严重的范畴做出明确界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他人钱是财构成诈骗罪吗 恶意蒙蔽、冒牌担任国家公职人员以骗取名利,这便是招摇撞骗罪之鲜明特征。 而招摇撞骗罪,乃故意诈骗且假借国家机关公务人员身份或资格,通过诈骗手段获取非法权益,侵害了国家机关的权威和合法活动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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