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一个不要法官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离婚孩子一个不要法官怎么判 在涉及到夫妻离婚过程中的子女抚养权争议方面,首先应该优先通过父母双方的双方协商予以妥善解决。倘若在此基础之上仍然无法达到共识的话,那么法院将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明确规定的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之规定进行裁决。依照此项立法精神,即便是在夫妻离婚之后,父母双方依然享有对子女进行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法定权益与义务。针对未满两周岁的子女,法律原则上倾向于由母亲直接承担起抚养责任;而对于年满两周岁以上的子女,若父母双方在抚养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作出公正的判决,同时必须严格遵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基本原则。若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法院还需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因此,当某一方坚决表示不愿抚养孩子之时,法官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子女的年龄阶段、情感依赖程度以及子女的个人意愿(仅适用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等多重因素,以最终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子女抚养权优先协商,协商不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益与义务。2周岁以下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2周岁以上由法院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判决,考虑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子女年龄、情感依赖和意愿(满8周岁)。 二、离婚孩子一般判给哪方 在涉夫妻离婚争议中,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理应由双亲共同议定。 若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则需交由专门的法律机构,根据各方当事人提供的具体情节,依据什么样的标准更能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这一重要原则做出司法裁决。 针对年幼稚龄儿童(未满两周岁)的抚养问题,以由母亲亲自照料为基本原则。 对于已经具备独立思考能力的年长孩子(超过两周岁但未达法定成年年龄),父亲和母亲都有权提出领养子女的请求,这时候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细致考量,其中包括: 家庭经济状态、个人素养、居住环境、父母对子女的爱和责任意识以及他们之间的亲情默契度等等。 对于已经达到法定成年人年龄的孩子(年满十八岁或以上),他们应该被充分尊重并认可他们本人的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离婚孩子一周岁会怎么判 关于两岁以下的子女,通常是由母亲进行抚养。然而,当母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孩子则可以跟随父亲一起生活:首先,母方若长期患有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重要疾病,会给子女的生活带来不便和威胁;其次,母方如没有尽到应有的养育责任,而且父方坚持希望子女与自己生活在一起;最后,子女确实因为某种难以抗拒的理由,不能再继续和母方居住在一起来看。对于已经超过两岁的幼童,父方和母方都有权利提出让他们跟着自己生活,此时,如果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那么优先选择权就将属于这一方:第一,如果父方或母方已经完成了绝育手术,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第二,如果子女已经和某一方生活了很长时间,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可能会对他们的健康成长产生显著影响;第三,如果某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却有其他子女;第四,如果子女和某一方生活在一起,能够得到更好的成长机会,但是另一方却患有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这个子女就不适宜和他/她一起生活。在保护子女权益的大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商轮流抚养子女,这样的做法也是被允许的。我们强烈建议您向专业的律师寻求更为详细的法律建议。 离婚子女抚养权优先协商,协商不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益与义务。2周岁以下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2周岁以上由法院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判决,考虑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子女年龄、情感依赖和意愿(满8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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