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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后又判刑算刑期吗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一、取保候审后又判刑算刑期吗

在此特别申明,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这段时间并不能被视为刑期的组成部分。实际上,取保候审是一种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使用的强制性措施,而非刑罚的实际执行环节。

至于判刑之后的刑期如何计算,这要从判决开始正式执行的那一天算起。如果在判决执行之前已经被依法羁押的,那么羁押的每一天都将折抵为刑期的一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取保候审时段非属刑期,它仅为刑事诉讼中的预防性强制措施。判刑后的实际服刑时间,应从判决生效并执行之日起计算。若此前已有合法羁押,则羁押日数将依法折抵相应刑期。此规定旨在维护司法公正,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保障刑罚执行的准确性与合法性。

二、取保候审后又犯罪了还能办取保候审吗

如果具备了符合取保候审规定的条件,那么就应当进行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起诉以及审判机关为了避免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会要求并无被刑事拘留之人提供保证人或是缴纳保证金,并且要出具保证书以确保随时任传随时到达地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只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者,都便可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实施取保候审将会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的情况;

(3)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处于孕期或是哺乳期内的母亲,如果实施取保候审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的话;

(4)在羁押期限届满之时,案件仍然没有审结完毕,因此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执行权属于公安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醉驾撞人逃逸担保人怎么处理

在实施取保候审这一程序期间,倘若犯罪嫌疑者有任何违反特定法规的行为出现,作为担保方的个人或单位都将面临罚款的处罚威胁。当然,若担保方明明已意识到此类风险却并没有立即采取行动进行汇报,那么他们恐怕还将遭受刑事责任的追究。在此特别强调,醉酒驾驶并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的逃逸情节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面对这种情况,作为担保方,按照其所签署的保证书规定的负责范围,他们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监控被保证者千万不能触犯法律规定。一旦被保证者的违规行为对他人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那么受害者便有权向担保方提出索赔,要求其在担保责任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至于最终的处理结果,我们需要全面地评估担保方的过失程度以及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等诸多因素。然而,总的来说,担保方必须严格履行其谨慎的监督职责。

取保候审时段非属刑期,它仅为刑事诉讼中的预防性强制措施。判刑后的实际服刑时间,应从判决生效并执行之日起计算。若此前已有合法羁押,则羁押日数将依法折抵相应刑期。此规定旨在维护司法公正,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保障刑罚执行的准确性与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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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10: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