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同意离婚,法律规定需要几天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双方同意离婚,法律规定需要几天 在公正公平的法律条款的约束下,双方同意离婚至少需要等待三十个法定工作日方可达成最终结果。 其具体依据是,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明确规定,当双方对待离婚事宜自愿且已经妥善解决了涉及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等重要事项时,他们可以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书。 然而,即使双方均已提交离婚申请,仍然需要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才能正式生效。 在此期间,任何人如果改变主意,不想离婚,都有权向该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若截止至前述条款规定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三十个法定工作日内,双方均未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领取离婚证的申请,则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双方同意离婚当天能离吗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离婚手续并不能立刻完成。若双方决定前往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离婚,自提交申请当日起计时,最快可在31个自然日内获得离婚证书。在提出申请后的30日内,若有任何一方对离婚事宜持有异议,均有权前往指定民政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即我们常说的“30日协商期间”。当该期限届满后,从第31天起计算,直至第60天为止,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均须亲自赴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依照中国《民法典》之明文规定,夫妻两方在达成自由协商、妥善处理财产分割及子女抚育事宜之后,有权向当地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申请。然而,为慎重起见,申请者需历经长达30个自然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均有权利随时撤销其申请。倘若在冷静期限结束之日起的第30日内,双方当事人并未共同前往婚姻登记部门申领离婚证书,则此份离婚申请自会依法自动失效,视为申请人主动撤回请求。以上制度性安排无疑保障了离婚程序的公正与公平,使之立足于法制轨道之上行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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