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信用卡坐牢后还要还钱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欠信用卡坐牢后还要还钱吗 关于欠款的信用卡纠纷中,即便被告人已服刑,仍须偿还债务。尽管该人士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刑事代价,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便可因此免去对整个事件引发的民事责任的承担。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乃是两个相互独立、各具特色且不可替代的法律概念,承担任何一种责任都无法自动等同于抵消或替代另一方责任的实现。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欠信用卡坐牢后能催家人还吗 在完成刑罚服役期后,相关人士自然仍需继续承担还款义务。 刑事责任是法院对于触犯法律、构成犯罪之人的严厉惩罚措施; 然而从民事角度来看,发卡银行与责任主体间仍然存在着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 一般的情况下,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不会仅限于判定行为人接受刑事制裁,如有期徒刑等实质性的自由刑责之外,还会委托责令其继续偿还因信用卡欠款所产生的欠款本息。 换句话说,即使因为拖欠信用卡款项而须承担入狱之惩处,待刑满出狱之日起,相关当事人依然需要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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