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袭警罪什么情况不予上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袭警罪什么情况不予上诉 倘若发生以下情况,袭警罪的指控有可能被暂停或撤销:首先是犯罪行为本身影响较轻,对社会造成的损害极其有限,依照相关的刑法法规可以不必进行处罚或是予以豁免; 其次,如果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那么也将不再受到法律的制裁; 再次,如果犯罪者得到了特赦令的宽恕,那么其所犯下的罪行也将获得相应的赦免; 此外,如果该犯罪行为属于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类型,但并未有人提出控告或者控告人主动撤回控告,那么也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离世,那么他们所涉及的犯罪行为也将不再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袭警罪指控可能暂停或撤销的情况有:犯罪影响轻可免罚;超过追诉时效;获特赦令赦免;属“告诉才处理”但无人控告或控告人撤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世。 二、袭警罪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自2021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正式设立了“袭警罪”这一新型犯罪类别。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期间的人民警察进行暴力袭击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若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方式,严重威胁到其人身安全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袭警罪什么处罚 袭警罪,乃是指针对在依照法定职权履行职责之时的人民警察实施暴力攻击之行为。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文规定,凡对袭警罪行负有刑事责任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罚;若袭击行动中涉及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驾驶员机动车冲撞等极端手段,并严重威胁到人身安全者,则将面临三年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值得我们每位民众关注的是,对于构成袭警罪的认定应全面评估行为人的主观恶意、行为方式及所带来的危害性影响等诸多方面。若行为人持续实施的暴力行为虽显突出,实际造成的危害却相对较小,此类情形可不视为犯罪,但是,可能会遭受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的制裁。综上所述,法律采取对袭警行为持绝对零容忍态势,目的在于确保警察能够依法行使其职权,维护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 袭警罪指控可能暂停或撤销的情况有:犯罪影响轻可免罚;超过追诉时效;获特赦令赦免;属“告诉才处理”但无人控告或控告人撤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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