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能不能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合同诈骗罪能不能判刑 对于合同诈骗罪这一罪行,其被判定承担刑事责任。 具体定义为,在缔结、执行合同时,通过欺骗手段,不择手段地侵吞他方当事人的财产,且蓄意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的量级的一种犯罪行为。 若是以此罪名定论,将依照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涉案金额的大小,综合分析予以量刑。 通常状况下,若犯罪行为造成的影响较为轻微,涉案金额也相对较小,那么所面临的刑期将会相应减轻; 反之,若犯罪行为造成的影响极为恶劣,涉案金额庞大,那么所面临的刑期将会相应加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罪指在签订、履行合同时用欺骗手段侵吞他人财产且金额达一定量级。定罪后依犯罪严重程度和涉案金额量刑。影响轻、金额小刑期减轻;影响恶劣、金额大刑期加重。 二、合同诈骗罪中共同犯罪形态是怎么认定的 关于如何确定合同诈骗罪中的共同犯罪形态,其具体标准如下所述: 首先,针对保证人方面,若保证人明知行为人正在运用经济合同时实施诈骗行为,仍然予以协助支持,那么此举可以视为对诈骗行为的一种间接助力,必须为此承担相应的共同犯罪责任;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倘若保证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对行为人的信任为其提供担保,此时并不存在主观的犯罪故意,因此无须承担刑事责任; 最后,假如名义上的被冒用人清楚知晓行为人正运用合同从事欺诈行为,并且仍向其提供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甚至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这实际相当于协助各方实施合同诈骗行为,因此通常会被认定构成共同犯罪,并需自行担负起合同诈骗罪带来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是财产犯罪吗 欺诈罪在性质上被划分为财产类犯罪范畴。所谓财产犯罪,实质上乃指那些意图敛财为目的,或是采用故意损毁公有或私有财产以至于从中谋利的非法行为。而在本罪名中,合同诈骗是个非常重要的类别,它主要涉及到在签署、实施以及坚守合同条款的全过程中,因涉嫌采取捏造虚假事实或是故意掩盖真相等手法来迷惑对方,从而非法获取对方的财物,且这些财务数额达到特定范围内的违法行为。此种罪行,其根本性质即在于运用欺瞒伎俩,非法获取他人财产。在法庭审理此类事件时,对于是否确认为合同诈骗罪,必须要从多个角度全面考量行为人在整个事件中所展示出来的主观意图、实际行动及相关财物价值等关键要素。如果对象在合同签订初期就已明显表现出拒绝履行合同承诺的意图,仅仅是为了欺骗并窃取财物,并且已经实际达到法律规定的金额门槛,那么便极有可能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行。 合同诈骗罪指在签订、履行合同时用欺骗手段侵吞他人财产且金额达一定量级。定罪后依犯罪严重程度和涉案金额量刑。影响轻、金额小刑期减轻;影响恶劣、金额大刑期加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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