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保险不赔车损险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什么保险不赔车损险 鉴于以下因素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将不予承担赔付责任: 首先,由于车辆自身材质或者制造工艺存在缺陷而引发的任何损失,例如发动机由于内部分件损坏而引起的爆炸或者破裂,亦或是轮胎遭遇外力破坏而导致的爆炸等等; 其次,因为本车电气设备、电路系统、燃油供给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出现问题而引发的火灾事故; 最后,针对车辆由于自然磨损、腐蚀老化、故障等原因所带来的损失,保险公司同样不会予以赔付。为了确保在寻找救援服务或者维修场所过程中的权益不受侵害,建议车主在与相关机构协商费用时,务必与保险公司保持密切联系,以防止救援公司或者维修厂提出的报价与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之间产生过大的差距。 此外,对于在定损过程中尚未被发现的车辆损失,车主有义务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以便保险公司能够对受损情况进行再次查勘和定损。 《保险法》第四十七条:“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有权向负事故责任的第三人追偿。” 二、什么保险不参与离婚财产分配 关于夫妻中一方所购得的人身保险,且其中所指定的受益人为自身,在涉及离婚财产分割时将不予考虑; 而可以进行分配的财产乃属双方共有范畴,在此情况下,首先需由夫妻双方达成共识妥善解决;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须交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对子女、女方及无过失方权益的关照原则做出裁决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