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未过户又被卖了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一、车辆未过户又被卖了怎么办 若购买方拒绝办理过户手续且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卖方有权向车辆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进行强制执行,或者向警方报案请求依法收回车辆所有权。当涉及机动车产权变更时,所需的一系列合法证明包括以下几种文件: 1.本车辆的行驶证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登记附页(需从车辆所在地区域的车辆管理所提供,请凭借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行驶证以及养路费缴纳凭证前往领取); 4.车辆购置附加税费证明; 5.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户口簿,如买卖双方中有任何一人为异籍人士,还必须提交有效期限超过一年的暂住证。关于机动车从卖方变更到买方名下的过程,其主要步骤可归纳如下: 首先,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会在交易过程中推行由经营公司代理过户的制度,即在过户窗口并不直接受理消费者的办理业务,而是把车辆开往旧机动车经营公司处,由该公司代为完成评估和验车等相关操作并打印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十四条车辆买卖后,要在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过户手续。 二、车辆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担责 在车辆尚未进行过户程序时出现交通意外事件,法律上认定需要负责的当事人通常是实际控制和使用车辆的购买者。 这意味着尽管机动车交易过程中没有完成相应的过户手续,但只要卖方已经向买方交付了车辆,则已经代表着车辆所有权的变更。 而是否必须执行过户手续,并不属于双方所必须履行的强制性义务,同时也不适用于作为机动车所有权正式转移的唯一判定标准。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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