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诉讼管辖原则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借钱不还诉讼管辖原则是什么 关于公民发起的民事诉讼案件,其审判权限将归属被告所属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若被告的常驻居所地与其实际居住地点并不相符,应由该被告实际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限。同样地,针对法人或者其他社会团体提出的民事诉讼案件,审判权限亦将归于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 然而若是在同一诉讼事件中涉及到多个被告人,并且这几个被告人的住所地址或者惯常居住位置分别隶属于不同的地区性人民法院,那么这些地区性的人民法院皆有权受理并审理此案。依此类推,有关借款未如期偿还的诉讼也适用于这一规定,即以被告方的住所地或者惯常居住地为依据进行管辖,若牵涉多名被告且其所在地分属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则由这些地区性的人民法院共同行使审判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借钱不还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担保人须履行偿还义务: 如若借款人未能按时归还所欠款项,担保人需根据双方约定,肩负起偿还该笔债务的职责。 首先,若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话,债权人有权直接向保证人提出还款请求; 其次,若仅为一般保证责任,债权人在向借款人追讨未果之后,亦可向保证人提出还款要求。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三、借钱不还诉讼流程及资料有哪些 关于如何进行借贷纠纷的诉讼流程,通常需要经历如下几个环节:首要环节便是精心筹备起诉书,其中必须详尽地列出原告与被告的个人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依据与法律理由。接下来,将这整套起诉文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借条、转账记录、催款记录等等,递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同时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法院在收到上述申请后,将会着手安排送达传票等事宜,随后便进入了正式的庭审阶段。在准备诉讼所需的资料时,我们需要重点关注能够证明借贷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例如书面形式的借据、欠条、借款合同等;其次是能够证明款项已经实际交付的证据,例如银行转账凭证、微信或者支付宝的转账记录等;最后则是能够证明债权人曾经提出过债权主张的证据,例如短信、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证据应当尽可能地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从而提高胜诉的几率。 民事诉讼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居所与实际居住地不符,由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法人或社会团体诉讼同理。多被告且住所不同,各法院均有管辖权。借款未还诉讼亦适用,多被告分属不同法院则共同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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