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误工时间如何计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时间如何计算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误工时长的确定依据主要为受害者所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开具的出院诊断证明,该证明通常会明确记载出院后的休息期限; 另一方面,若受害者因本次伤害导致残疾,则其误工时长可计算到法定残疾等级认定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交通事故中侵占罪认定条件有哪些 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对于侵占罪的判定通常需符合以下四个重要的先决条件:其一,实施侵害行为的主体即行为人,应当存在着故意非法获取并据为己有的恶意意图;其二,该行为人需要掌握对事故发生地所遗留财物的控制权限或者治理职责;其三,被侵占的物体应当与交通事故紧密相关,且在事故发生后处于无人照料或者失去控制的状态;其四,行为人需要采取隐匿、转移等手段,将上述财物实质性地据为己有。若以上所有条件均得到满足,那么便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误工时长的确定依据主要为受害者所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开具的出院诊断证明,该证明通常会明确记载出院后的休息期限; 另一方面,若受害者因本次伤害导致残疾,则其误工时长可计算到法定残疾等级认定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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