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赔偿款项有哪些内容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一、工伤赔偿款项有哪些内容 在关于工伤的赔偿问题上,通常涵盖了以下方面的费用支出: 第一是医疗费; 其次为住院伙食补助费; 第三是外出进行医治或康复期间所产生的长途交通和居住费用; 再来就是康复治疗费。 此外,在停工留薪期间,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原样。 若不幸导致身体残疾,则还需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相关费用。 最后,对于辅助器具费,如假肢、轮椅等,也应予以考虑。 同时,如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员工需要生活护理,那么生活护理费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赔偿款是属于个人财产吗 工伤补偿款项应当视同为个人财产。 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明确规定,以下五类财产可被视为夫妻一方的专属财产: (1)一方在结婚前所拥有的财物; (2)一方因为遭受人身伤害而得到的相关赔偿或补偿款项; (3)遗嘱或赠与合约中明确规定仅由某一方享有所有权的财物; (4)专门用于个人生活的日常用品; 以及(5)其他应该专属于某一方的所有物。 而在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累积下来的下列任何财富,则都应被视作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等收入; (2)通过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所获取的利润; (3)智力成果或发明的合法收益; (4)继承或收到他人赠与的财产,但前提条件是遗嘱或赠与协议中已经明示此项财产只能归属其中一方; (5)一方用自身婚前财产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额外收益; 以及(6)男女双方实际缴付或应缴付的住房补充费用、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用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工伤赔偿款一直拖着不给怎么办 倘若您的因工受伤的赔偿款项一直未能得到及时支付,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几种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首先,您可以尝试与雇主或用人单位进行积极的协商沟通,明确告知对方您对于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时间支付赔偿款项的强烈需求。若经过多次协商仍未取得理想效果,您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该机构有权利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此外,您也可以选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这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在仲裁过程中,您需要充分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以及劳动合同等,以便于证明您所遭受的工伤伤害及其相应的赔偿金额。若对仲裁结果感到不满,或者用人单位拒绝执行仲裁裁决,您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赔偿涵盖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外治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不变。残疾者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工伤医疗补助、伤残就业补助。辅助器具费如假肢亦需支付。经鉴定需生活护理者,还需支付生活护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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