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个人出资买房属于个人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婚后个人出资买房属于个人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若未经过协议约定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对于在婚后购置的房屋,即便该购买行为完全由其中一方以其自身的个人财产进行支付,为了确保这一笔资金在未来仍然能够归属于本人所有,双方仍可签署相关协议,以明确确认购房资金并非源自夫妻共同财富,同时在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证书记录信息时,对此予以明确说明,如此便能将此房产确认为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个人出资买车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个人购买汽车是否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购车资金来源是否源自于夫妻双方。 在大多数情况下,婚后购置的汽车可以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然而,以下几种特殊情形并不包括在内: 首先,如果是用遗嘱或赠予所得到的资金购买的汽车,并且遗嘱或赠予协议中明确规定该汽车仅限由某一方拥有,那么这辆汽车就可以被视为该一方的私人财产; 其次,如果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表明购车资金的原始出处为个人所有,即从某一方的婚前财产中所得,那么这辆汽车也可被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再次,如果是用"一方因身体受损所获取到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贴等相关专项费用"来支付购车款,那么这辆汽车同样可以被视为该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通常情况下,夫妇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购买的不动产被视为他们的共有财产;然而,如果婚后所购得的房地产仅仅是由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支付的,那么,这对夫妇可以签署一份书面协议,并且在房地产所有权证书上进行明确的标注,以此来确认这个房地产属于个人所有,从而避免在未来可能出现的所有权纠纷。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