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遗弃家庭成员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自诉 |
解答 |
一、什么是遗弃家庭成员罪 关于遗弃罪,需具备以下四项构成要素方可成立: 首先,该犯罪行为所指向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中应享有的平等权益; 其次,从客观角度出发,该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对年迈、年幼以及患有疾病或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等类型的家庭成员,应对他们承担相应的扶养责任却拒绝履行此项义务,而且情节极其严重; 再次,遗弃罪的实施主体属于特定人群,即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定扶养义务并具备实际抚养能力的人士; 最后,在主观方面看,遗弃罪的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的心态。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什么是遗弃罪应当如何处罚 遗弃罪则是指那些背负着扶养责任的个体,拒绝为处于老年、幼儿、疾病状态或其他失去独立生活能力境遇中的人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情节严重者将面临法律制裁。 关于遗弃罪的处罚规则如下: 对于年龄较大、年龄尚小、罹患疾病或其他无法独立生存的人群,有权要求得到扶助但却被拒绝,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管制。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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