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意滋事刑事拘留几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寻意滋事刑事拘留几天 寻衅滋事行径已然触犯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列为明确的一条罪状。当行为人实施此类恶劣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将其捉拿归案并且予以羁押,此并非行政拘留所能涵盖,而是执行在提起刑事诉讼之前的一项必须采取的刑事司法强制程序。具体来讲,行为人受到刑事拘留的时间长短取决于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批准逮捕的实际日期以及检察机关自作出决定之日起的实际天数,公安机关的限期为三个工作日,检察机关则为七个工作日。因此,倘若公安机关完成审批手续且检察机关作出逮捕决定,那么被拘禁者接受刑事拘留的基准时间大约会是十天,特别情形下可能会适当延长时限。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寻意滋事刑事立案标准什么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若涉及以下任一情况,应当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立案调查追究其法律责任: (1)无理擅自殴打他人,造成受害人躯体伤害或持有凶器进行无端殴打他人并酿成其他恶劣情节的行为; (2)蓄意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对受害者的正常工作、生产和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干扰,甚至导致受害人精神失常乃至自杀等恶劣后果的行为; 以及(3)强行夺取或任意损坏、占有公有或私人财产,价值达到一定数额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