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寻衅滋事罪的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聚众寻衅滋事罪的标准是什么 关于集结众人进行寻衅滋事罪的法定衡量标准如下所述: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款的相关规定,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寻衅滋事的不当行为并且对社会秩序产生了严重破坏的情况下,便可以被认定为该罪行:1.无端地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者;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者; 3.强行索取或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产,情节严重者; 4.在公共场所挑起纷争,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者。 倘若有人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并且对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破坏,那么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惩罚,同时还可能被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聚众寻衅滋事罪拘留多少天 依据相关法规的明确规定,对于涉嫌参与大规模群体性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等违法行径的当事人,决定并执行刑事拘留措施时,其应适用的合法最长拘留期限为十日; 然而,当案件的具体审理进程中出现了特殊情况,或者犯罪嫌疑人被怀疑存在流窜作案、频繁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的可能性时,拘留期限便有可能相应地延长至十四日甚至是三十七日。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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