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11个多月了没事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11个多月了没事了吗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不得超出十二个月。 若取保候审期已达十一个多月之久,那么此种情形或许表明该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及审判环节尚未完全终结,亦或是存在着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延期事由。 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如经审查认为不应再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刑事追责,则应立即解除其取保候审措施。 因此,当事人是否无事,需视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程序的推进状况而定。 若案件已得到妥善处理,则应解除取保候审; 反之,若案件尚处于审理过程之中,则须耐心等待法律程序的最终完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12年怎么申请 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流程如下: 首先是取保候审的申请环节。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都有权利向相关部门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且该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 其次是取保候审的决定环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之后,应在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明确答复。 再者,取保候审的执行环节由公安机关负责。 最后,取保候审的期限规定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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