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异地离婚应如何办理法律有何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一方异地离婚应如何办理法律有何规定 在男女双方都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双方均需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离婚申请。 当婚姻登记机关审核证实双方确系出于自愿,并且对子女抚养权及财产分配等事项已经妥善处理后,将会发放离婚证书以示确认。 若其中一方单方面提出离婚诉求,则应视具体情形交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请离婚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的原告诉讼地位为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所管辖; 但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通常由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此外,如涉案夫妇有任一方长期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时间,另一方向此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案件,可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负责管辖; 反之亦然,若双方都曾长时间离家并跨越了一年以上,那么离婚诉讼案件应当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而如果被告并无固定的经常居住地点,则由原告提起诉讼时被告现有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接手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一方异地离婚怎么办理,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在男女双方都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双方均需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离婚申请。 当婚姻登记机关审核证实双方确系出于自愿,并且对子女抚养权及财产分配等事项已经妥善处理后,将会发放离婚证书以示确认。 若其中一方单方面提出离婚诉求,则应视具体情形交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请离婚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的原告诉讼地位为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所管辖; 但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通常由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此外,如涉案夫妇有任一方长期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时间,另一方向此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案件,可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负责管辖; 反之亦然,若双方都曾长时间离家并跨越了一年以上,那么离婚诉讼案件应当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而如果被告并无固定的经常居住地点,则由原告提起诉讼时被告现有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接手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后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应当共同向当地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申请,待审核通过后,将颁发离婚证书。若仅有一方希望离婚,则需要经过调解或者提起诉讼程序。在民事诉讼方面,通常情况下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但如果被告的常居地法院具有更强的管辖权,则该法院享有优先审理权。当其中一方长时间离开家庭超过一年以上,另一方可以选择在对方的住所地或者自己的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而在被告无法确定具体居住地点的情况下,则由原告目前实际居住地的法院负责处理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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