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过时效法院受理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争议 |
解答 |
一、劳动争议过时效法院受理吗 劳动争议若已过时效,法院能否予以受理? 劳动争端案件一旦超越仲裁期限便将彻底失去胜诉机会。在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只要申请人提出仲裁请求并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第15个自然日内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法院理应依法予以立案受理,而不应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维权,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劳动争议过了仲裁时效要怎么办? 关于在劳动争议中如何处置超过仲裁期限的问题,我们需要强调两点: 若存在不可抗力或其他合法理由的因素,您无权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限为一年,这一时间从您明确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之日开始计算。 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点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而产生的纠纷,劳动者提出仲裁请求并不受限于该法定的仲裁时效范围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维权,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争议过程中公司解散怎么办 在劳动争议过程中,倘若公司宣布解散,对劳动者权益的尊重与保护依然是不容忽视的重要议题。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公司的解散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展开清算工作。而清算组在清算流程中,应当将处理劳动者的债权权益置于首要位置,尤其是涉及工资、经济补偿等方面。作为劳动者,我们有义务及时向清算组申报自己的劳动债权,同时提供详尽的支撑性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单等信息。倘若经过核算,公司的清算资源在扣除清算费用、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定补偿金之后仍然存在剩余资产,那么这些余款便应该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但若是清算组未能依照法律规定妥善处理劳动者的劳动债权,那么当事人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归根结底,公司的解散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将来无法维护其自身的合法劳动权益。 劳动争议若已过时效,通常法院将不予受理,因为时效是保障法律秩序和权益的重要原则。然而,若劳动者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的法定15日内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便争议已过仲裁时效,法院仍应依法受理,不应以时效为由拒绝或驳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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