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案件不能立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案件不能立案吗 关于取保候审案件是否可以立案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强制性措施,并未排除其潜在的立案可能性。 实际上,在司法实践中的绝大多数案件中,取保候审往往是在相关案件经由明确的立案程序之后,针对涉案人员所采取的相对更为宽泛的强制手段,旨在确保刑事诉讼过程得以顺畅地推进。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例如案件情况错综复杂、证据搜集尚待完善等因素影响下,亦有可能先行对涉案人员实施取保候审,然后再逐步完成立案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不阻碍立案,是刑事诉讼中常见的强制措施。 多数情况下,立案后采取取保候审,确保诉讼顺利。 有时,复杂案情或证据不足时,会先取保候审,再完善立案程序。 二、取保候审保证人义务是什么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所承担的义务包括: 负责监督其所担保的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各项规定,并负责发现并及时向执行机构报告任何可能或已经出现的违规行为。 而对于保证人本身,若未能履行上述职责,则须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对其进行罚款处罚,甚至在情节严重时还可能会面临刑事指控以及刑事责任的追责。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取保候审是在什么时候提出 在刑事诉讼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三个主要环节中,均可依法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在侦查阶段,通常由涉嫌犯罪的当事人本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或辩护律师直接向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而在审查起诉阶段,申请者应将申请书递交至负责该案的检察机构;至于审判阶段,则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然而,无论是何种阶段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都必须满足必备的受理前提条件,如预计量刑期可能涉及管制、拘役乃至单独适用附加刑的情形;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情况;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也需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此外,若事例已进入羁押期限届满,但仍未得到妥善处理,亦可考虑申请取保候审。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还需由办案机关依据事例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与决策。 取保候审不阻碍立案,是刑事诉讼中常见的强制措施。 多数情况下,立案后采取取保候审,确保诉讼顺利。 有时,复杂案情或证据不足时,会先取保候审,再完善立案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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