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否折扣刑期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是否折扣刑期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并不直接折抵刑期。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其并非刑罚的实际执行方式。被采取此项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未获得执行机构许可前,禁止擅自离开居住所在的城市或乡村;倘若住址、工作单位以及通讯方式等出现变动,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告知负责监管的执行机构;同时,在接到传唤时,必须按时出庭受审,以确保刑事诉讼过程得以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不折抵刑期,非刑罚执行方式。被取保者未经许可不得离居住地,变更住址、单位、通讯方式等需24小时内告知执行机构,并按时出庭受审,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 二、取保候审还会不会查手机 对于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嫌犯而言,其在等候审判期间并不会面临对手机设备进行检查的情况。 然而,他们仍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行事,具体内容包括: 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乡村; 若个人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 在接到传唤时,应立即前往指定地点接受询问;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提供证言; 严禁销毁、篡改证据或与他人串通口供等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三、取保候审需要哪些人同意才能立案 获取保释信誉的过程并不一定需要获得特定人员的批准或首肯方可开展,而依据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可向相应的司法机构提交申请。此项权利的授予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三大部门。一般而言,当我们谈论到获得保释信誉,决定权通常掌握在这几家司法机构手中。这些决定总是基于对事例性质、情节、涉嫌人或被告人的社会危害程度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和考量后得出的。当然,在整个流程中,各司法机构也都明确了各自的权限范围。例如,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就有权决定是否给予当事人保释;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这一权力便交给了人民检察院;而进入审判程序时,法院则拥有最后的决定权。通常情况下,保释祈请的提出往往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是辩护律师来完成的。然而,最终能否得到批准,还需看办案机关根据事例实际情况所作出的评估与判断结果。 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不折抵刑期,非刑罚执行方式。被取保者未经许可不得离居住地,变更住址、单位、通讯方式等需24小时内告知执行机构,并按时出庭受审,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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