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取保候审是好事还是坏事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办理取保候审是好事还是坏事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所采用的强制性措施,并不能简单地用好与坏进行评判和定性。 从一个特定的视角来看,相较于被羁押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可以在特定范围之内保留一定程度的行动自由,从而得以继续处理个人事务以及照料家庭等事宜。 然而,这并不代表案件的严重性有所降低,也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就是无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其性质复杂,不宜简单评判。 它允许犯罪嫌疑人在一定限制下保持行动自由,便于处理个人及家庭事务。 但这并不反映案件轻重,也不等同于嫌疑人无罪。 取保候审是法律程序的一环,旨在平衡司法需求与人权保障。 二、办理取保候审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取保候审的申请通常适用于以下特殊情况: (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节较为轻微的罪犯; (2)因为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处罚,采取取保候审能够确保不会因此产生更大的社会风险的犯罪者; (3)案件中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性别为妇女,且身患严重疾病或正处于怀孕期或哺乳期,同时其所抚养的一岁以内的婴儿也需要照顾; (4)对于已经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其具体案情证据并不符合逮捕要求的; (5)在检察机关将某个案件提出逮捕请求之后,考虑到其中因素,检察机关可能并没有批准逮捕,此时涉及到需要对是否应该启动复议程序进行重新审核、复核的环节;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由于案情较为复杂等原因未能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间内办结,需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者进行审判的犯罪分子; (7)如果在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因某些原因需对这一决定进行复议、复核的人员; 以及(8)拥有有效护照及其他有关证件,有可能因为潜逃进行躲避侦查行为,但又无需执行逮捕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公安撤案时间多久 对于取保候审之后公安部门撤销事例的期限,并没有明确的法定时限予以规制。大部分时候,公安部门应当在刑事调查过程之中,全面地权衡事例所具备的证据,事实以及法律适用等等诸多要素之后,再行决定是否将事例撤销。倘若在取保候审这一段期间内,公安部门认定该事例并不存在犯罪行为,或者是犯罪情节极其轻微以至于无法构成犯罪,亦或是缺乏足够证据支持指控犯罪的情况,那么他们将会依照法律规定依法做出撤销事例的决定。然而,具体的撤销事例时间则需依据事例的复杂性,调查进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确定。通常来讲,如果事例相对较为简洁明了,证据链条清晰明确,那么撤销事例的时间可能也会相应缩短;若事例内容错综复杂,涉及范围广阔深远,那么警方可能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去开展调查工作及进行判断决策。在此期间,各位被取保候审人员应当严格遵循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各项工作。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其性质复杂,不宜简单评判。 它允许犯罪嫌疑人在一定限制下保持行动自由,便于处理个人及家庭事务。 但这并不反映案件轻重,也不等同于嫌疑人无罪。 取保候审是法律程序的一环,旨在平衡司法需求与人权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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