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要不要原告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要不要原告 关于取保候审是否必须要有原告这一问题,答案是否定的。 取保候审乃一种重大且严肃的刑事法律程序,该举措特指在刑事诉讼的完整过程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针对那些尚未被正式逮捕或者已被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依法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不要求必须有原告。 它是刑事程序中,由公安、检察院、法院对未逮捕或需变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逃避诉讼,要求提供担保或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确保随传随到,非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强制措施。 二、取保候审以后还会坐牢吗 涉及到的问题比较复杂,根据不同情况,答案无法明确给出。 在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并非只是简单地改变了先前所采取的强制性手段。 若嫌疑人在被取保候审期间有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之行为,那么他(她)就有可能面临更为严格的审判以及处罚,甚至有可能被正式逮捕。 然而,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不会导致实际性的刑罚或坐牢。 然而,我们必须要注意到,取保候审有其参考条件并不算是一种绝对的豁免权,通常仅适用于犯案情节较轻且对社会影响相对较小的违法行为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以后还会被收监吗 取保候审这一刑事强制措施,并不能够作为事例的最终解决方案。在后续的刑事审判环节,倘若涉及到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案情突发突变得益复杂亦或是法院判定嫌疑人有罪并判处实刑等状况,那么嫌疑人将有可能面临收监之患。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行为,对于证人的影响证言工作,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以及相互串通供词等都是可能被视为违反取保候审的行为而引发收监风险。再如,随着事例侦查与审查起诉的深入进行,若发现嫌疑人行凶事件情节恶劣,依据法律规定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且被告人不具有缓刑资格的话,这种情况下也是有可能被收监执行刑罚的。总而言之,即使在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权力之后,嫌疑人同样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随时接受司法机关惩处的准备。 取保候审不要求必须有原告。 它是刑事程序中,由公安、检察院、法院对未逮捕或需变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逃避诉讼,要求提供担保或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确保随传随到,非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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