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 在基本的法律规范下,在任何时间都不得同时与多于一家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签署雇佣契约。 但若经由用人单位批准(必须有相应人事部门或高层领导书面签名的确认),可在遵守现有就业协议基础上额外与其他企业签订合同。 然而,需确保无损现有的就业权益且真实地向参与方通告相关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有哪些后果 在基本的法律规范下,在任何时间都不得同时与多于一家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签署雇佣契约。 但若经由用人单位批准(必须有相应人事部门或高层领导书面签名的确认),可在遵守现有就业协议基础上额外与其他企业签订合同。 然而,需确保无损现有的就业权益且真实地向参与方通告相关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基本的法律规范下,在任何时间都不得同时与多于一家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签署雇佣契约。 但若经由用人单位批准(必须有相应人事部门或高层领导书面签名的确认),可在遵守现有就业协议基础上额外与其他企业签订合同。 然而,需确保无损现有的就业权益且真实地向参与方通告相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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