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能否再次夺回孩子的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离婚后能否再次夺回孩子的抚养权 在离婚后,父母依然享有要求获得子女监护抚养权的权利。 如需恢复子女的抚养权,可遵循以下途径进行申请: 首先,应当充分协商达成共识,明确子女抚养权的变更事宜,但同时务必确保不损及子女的健康成长。 其次,若离婚后未直接履行抚养职责的一方出现如下问题及情况之一时,另一方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申请更改子女的监护抚养权: (1)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由于患有重病、残疾等原因无力继续承担对孩子的抚养责任; (2)抚养子女的一方未能尽到应有抚养义务,甚至存在虐待子女的恶劣行径,或者由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治安状况对子女身心健康产生了负面影响; (3)子女已达8周岁以上,自愿选择跟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亦具有相应抚养子女的能力; (4)存在其它需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正当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离婚后能否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完全没问题啦!只要在你们俩离婚之后的任意时间段里,无论是你还是TA,或者是你们的经济状况和抚养孩子的能力突然出现了大幅度的改变,都有权向法院提出修改孩子抚养权的申请。 至于如何变更孩子抚养权呢?通常都是先由你和你的前任坐下来好好商量解决办法,如果协商无果的话,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出诉讼,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以下是四种常见的需要修改孩子抚养权的理由,一般来说,法院都会支持这些理由的: 1.跟孩子一起生活的那个人得了很重的病,或者因为伤残导致自己无法履行养育孩子的义务; 2.跟孩子一起生活的那个人不愿意承担养育孩子的责任,甚至有时候虐待孩子,这样对孩子心理和生理上的成长发育都会有不好的影响; 3.孩子已经超过8岁大了,心里面愿意跟着另外一个人一起生活,而这个人也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 4.有其他的一些重要理由需要修改孩子抚养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父母离婚之后,双方仍然享有争抢子女抚养权的法定权益。为了实现抚养权的变更,当事人可以考虑通过自愿协商方式解决,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法律规定,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应优先考虑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如果抚养方的身体状况欠佳,无法尽到抚养责任,甚至对孩子进行虐待;或者当子女达到法定年龄(8周岁)且主动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以及出现了其他合理的原因等情况下,另一方都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以确保未成年人能够在健康安全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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