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的种类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合同诈骗罪的种类有哪些 在合同诈骗罪中,最为常见的类型主要包含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以虚拟杜撰的单位名义或假冒他人名义签署合同进而实施诈骗行为; 其次,通过伪造、篡改以及废弃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所有权证明书来充当担保物,从而达到诈骗目的; 再次,当事人可能在并无实际履约能力的前提下,采用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策略,诱使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以此方式骗取对方财物; 此外,还存在着收取对方当事人所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便逃之夭夭的情形; 最后,还有一些其他的手段也被用于骗取当事人的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罪常见类型包括:虚构单位或冒名签约诈骗;伪造、篡改票据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诈骗;无实际履约能力者先小额履行诱骗续签合同诈骗;收取财物后逃匿诈骗;以及采用其他欺诈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这些手法均属合同诈骗范畴。 二、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是什么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组织,都可能成为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 在此犯罪类型下,犯罪人员可以是普通公众甚至包括企业等各种组织形式。 而所谓的“合同诈骗罪”,它是指那些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贪婪欲望的人,通过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取虚假陈述或是掩盖真实情况等欺诈手法,非法获取了另一方当事人的财务资源,并且满足了法定数额标准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是经济犯罪吗 合同诈骗罪无疑地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之内。经济犯罪,一般而言,它是指在经济活动过程当中,个体或组织违反国家现行有效的经济法规,损害公共的经济利益,扰乱正常的经济运行秩序,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制定的相关法律条款,应该受到严格的刑法制裁的行为表现。而合同诈骗罪,则是一种犯罪者有意将非法所得占为己有的犯罪形式,其犯罪手法是利用在签订以及执行合同的过程中,虚构事实或者掩盖真相来进行欺骗,从而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达到一定标准以上的违法行为。这种犯罪行为严重地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定稳定和社会公共财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然而,在我们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判断某个具体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时,需要我们进行全面且深入的分析评估,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考虑犯罪行为人是否具有明确的非法占有利益的意图、犯罪者是否实际实施了欺骗的行为,以及其通过欺骗手段所获得的赃款数量等诸多要素。如果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和评估后确认该行为构成犯罪,那么就会依据刑法规定的相应刑事法律责任,对犯罪行为人进行依法追责。 合同诈骗罪常见类型包括:虚构单位或冒名签约诈骗;伪造、篡改票据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诈骗;无实际履约能力者先小额履行诱骗续签合同诈骗;收取财物后逃匿诈骗;以及采用其他欺诈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这些手法均属合同诈骗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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