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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职务技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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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职务技术成果与职务技术成果的区别 

非职务技术成果是指职务技术成果以外的技术成果,即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自行研究开发,并主要不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成果。

  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权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也有权不订立技术合同。

职务技术成果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包括:在职人员承担本单位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课题或者履行本岗的职责;退休、离休、调动工作的人员在课题或者履行原岗位的职责。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利用单位提供的资金、设备、器材、未公开的技术情报和资料。

二、非职务技术成果的条件

  1、该技术成果不是完成人在所在单位承担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课题,也不是该完成人的岗位职责,而是完成人自行研究开发的。

  2、完成该技术成果的资金、材料、设备等物质条件主要不是由本单位所提供的,项目研究开发的全过程中没有采用单位未公开的技术情报和技术资料。

三、非职务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

  根 据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三百二十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科技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开发者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全部或者大部 分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金、设备、器材或者原材料等物质技术条件,或者该项技术成果的实质性内容是在本单位尚未公开的技术成果、阶段性成果或者关键技术 的基础上完成,该项开发研究是属于开发者所在岗位的工作任务和责任范围,则该想技术成果属于职务技术成果,应该归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位)所有。如果该项技术成果的完成并不属于该开发者的工作任务和责任范围,而是其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专业知识、经验和信息完成的,则属于非职务技术成果,其应该由 开发者个人所有。

  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权就该项非职务技术订立技术合同,有权获得因使用或者转让该项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擅自以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转让属于个人的非职务技术成果,是侵犯个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非职务技术成果相关词条

  • 职务发明

    职务发明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 科技成果权

    科技成果权是国家利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在得到调节和平衡使用者和创造者之间的利益前提下,赋于创造者和投资者的各类权利。国家保护科技成果权的宗旨,在于充分调动和发挥发明创造者个人和集体的积极性,从而得到推动整个社会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增长。

  • 科技成果财产权

    科技成果财产权是指由科技成果产生的直接经济利益的权利,也是权利人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故可以与其它财产权一样进行转让、赠予、继承。科技成果的直接经济利益体现在该科技成果的使用价值中。

  • 智力成果

    智力成果是指经济法主体从事智力劳动所创造取得的成果,如科学发明、技术成果,艺术创作成果、学术论著等:智力成果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其法律表现形式主要为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著作权等。

  • 职务技术成果

    职务技术成果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包括:在职人员承担本单位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课题或者履行本岗的职责;退休、离休、调动工作的人员在课题或者履行原岗位的职责。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利用单位提供的资金、设备、器材、未公开的技术情报和资料。

  • 非职务发明

    非职务发明是指发明人利用自己的时间、资金、设备等物质条件或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非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归发明人或设计人。

  • 职务作品

    雇佣作品(职务作品)通常是指员工在受雇佣期间和受雇范围内所创作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韵作品是职务作品。

  • 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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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3: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