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不追究刑责会怎么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后不追究刑责会怎么样 在刑事拘留之后,若决定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一般来说,将会有以下几种可能出现的情况:首先,公安机关需立即对被拘留者进行释放,并向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 若该犯罪嫌疑人已先行遭逮捕,则公安机关须将其立刻释放,同时还要通知当初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其次,对于因错误而被拘留的人员而言,他们有权向国家提出赔偿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刑事拘留之后,若决定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一般来说,将会有以下几种可能出现的情况:首先,公安机关需立即对被拘留者进行释放,并向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若该犯罪嫌疑人已先行遭逮捕,则公安机关须将其立刻释放,同时还要通知当初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其次,对于因错误而被拘留的人员而言,他们有权向国家提出赔偿申请。 二、刑事拘留期限有多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执行拘留的人员,如果判定有必要实施逮捕措施,应在拘留期限满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 而对于那些从事流动犯罪活动、连续多次实施犯罪行为以及采取团伙作案形式的重点嫌疑犯,其拘留期限可以延续到三十日期限为止。 同时,人民检察院也须在接到公安机关提出的逮捕申请后的第七个自然日内,依法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因此,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十七日。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律师能代理辩护吗 在进行刑事拘留期间,律师拥有代表嫌疑人进行辩护的权力与责任,面临着重要的角色定位。首先,律师有能力迅速地与被拘留的嫌疑人进行会面,深入了解事例的具体情况,并为他们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以及必要的心理支持。其次,律师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性措施,例如申请取保候审等。此外,律师还有权向负责调查的机构了解嫌疑人所涉及的罪名及相关事例信息,并针对这些情况提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建议,如果发现拘留行为存在不当之处,律师有权申请撤销事例。总的来说,在刑事拘留阶段,律师的积极参与能够有效地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为接下来的刑事诉讼程序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刑事拘留之后,若决定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一般来说,将会有以下几种可能出现的情况:首先,公安机关需立即对被拘留者进行释放,并向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若该犯罪嫌疑人已先行遭逮捕,则公安机关须将其立刻释放,同时还要通知当初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其次,对于因错误而被拘留的人员而言,他们有权向国家提出赔偿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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