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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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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档案工作的收集

1、抓施工前期文件资料的积累。组织各拆迁(中标)

单位做好拆迁和工程前期管理性文件的收集,如征地批准文件、红线图、补偿等文件材料和各标段的标书、标价、施工组织、设计等档案材料全部收集齐全并得到妥善保管。另外,

要重视动态资料的形成,即利用摄像机和照像机进行实地拍摄,将动迁前的原有街道、路段和居民区以及拆迁过程和新一的面貌如实地记录下来,达到真实、准确和系统的要求,较好地反映拆迁改造工作的全过程。

2、抓施工期间文件资料收集监督、指导。面对参建队伍多、兼职人员多,有针对性地定期举办兼职档案人员培训班,同时不间断地深入施工现场巡回进行业务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为确保完成一道工序即完成这道工序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还应与各标段档案人员及时沟通,掌握各施工单位下达的月生产计划、施工进度,明确阶段性资料工作的内容范围,跟踪监控,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收集整理任务,做到施工—记载—收集—整理各环节准确、及时、到位。此外,还应注意指导各建设单位对工程原貌、施工过程、重要部位、重要会议、领导视察等都及时进行录像和拍照。

3、抓竣工档案编制的审查。严格正式效验前的竣工档案图文资料的审查,把好效验前的关口,如发现材料不完整的必须明确哪些需要建设单位一次性补齐;哪些需要施工单位收集补齐;哪些需要建设单位更改更换;对档案材料内容不准确的必须提出,做到图、文、物三者相符;审查材料是否原件、签章手续是否完备、整理是否规范,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档案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总之,为保证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工程的进展同步,必须坚持“依法治档”,建立健全档案材料的收集制度,把收集房屋拆迁档案摆上领导的议事日程,纳入工作程序。为了做好房屋拆迁档案的收集工作,要求动迁单位在调查摸底时,就要了解掌握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确定收集内容和范围。在拆迁和安置过程中,要明确责任、具体分工、落实到人,注重各道程序形成材料的收集与整理,在工程完工前,将收集的拆迁资料及时移交城建档案馆,为今后的城市建设工作留下宝贵的资料。

二、房屋拆迁档案的收集范围

房屋拆迁档案收集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⒈依据性文件材料

⑴立项单位报告,省、市计委批准投资立项的批文;

⑵用地单位的征地报告和市规划局发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红线图;

⑶市土地局核发的用地界线图(征地红线图);

⑷市政府批准用地的批文;

⑸市建委核准的拆迁房屋产权证明;

⑹动迁批准证书—《房屋拆迁许可证》;

⑺《房屋拆迁公告》

⒉动迁资料

⑴派出所的户口证明;

⑵产权审查证明。主要是产权注销情况的证明材料;

⑶被拆除房屋平面示意图,具体还应包括被拆除房屋的旧貌,并标明房屋座落、屋式、房屋的性质(即公、私房)、房屋的结构、面积等;

⑷加盖用地单位、动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拆迁申请表、拆迁计划、拆迁安置的补偿方案;

⑸用地单位与动拆单位委托动拆协议书(拆迁协议书);

⑹房屋拆迁单位的拆迁资格证书;

⑺移交接土地协议书;

⑻建筑许可证、消防意见书、新建房屋的平面图、施工图、竣工图等。

⒊其他材料

⑴有关拆迁地点的摸底测算材料;

⑵有关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材料(如公证机关对房屋及附属物的现状依法采取勘测、拍照或摄像等,以确保其其实性证明有力的材料);

⑶公、私房原来的租折、房契、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土地所有权证);

⑷私房保留的产权协议书;

⑸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表、附属项目补偿单价表、安置房计价标准、年代成新计算表;

⑹排房通知书和补偿帐目等。

拆迁档案相关词条

  • 档案

    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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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8:3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