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从何说起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危险驾驶罪从何说起判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危害交通安全行为的定罪——即“危险驾驶罪”的界定,主要依据于四种特定情况:首先,当司机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或超过80毫克/100毫升的临界值,即可被判定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其次,对于那些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的行为,如在道路上实施超速、频繁并线、别车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驾驶操作。 再次,如果驾驶员在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出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也将被视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最后,若驾驶员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并因此危及到公共安全,同样会被认定为犯有危险驾驶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危险驾驶罪界定基于四情况:1.酒精浓度≥80毫克/100毫升,定醉驾; 2.追逐竞驶,如超速、频并线,情节恶劣; 3.校车或旅客运输超载或超速; 4.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 二、危险驾驶罪可以判缓刑吗 依照刑法典的规定,犯有危险驾驶罪者是有可能获得缓刑判决的,但需符合如下几个特定的前提要求: 首先,该犯罪行为的情节应相对轻微; 其次,被告必须具有诚恳的认罪态度,展示出深刻的悔过之意; 第三,在假释期间内,被告应无再度实施犯罪活动的风险; 最后,宣告缓刑不应给被告家庭所在地的社区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危险驾驶罪是交警还是公安 针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调查工作,原则上是由公安机关担负主要职责。交警作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专业执法人员,他们在执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时,倘若发现有可能涉及到危险驾驶的情况出现,必定会依照严格的程序进行初步的处理以及证据的搜集,随后便会将事例移交给公安机关的相关部门进行深入的侦查。在这一系列的执法与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将会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所设定的程序和标准,全方位、客观且公正地收集各类证据,以便最终确认是否构成了危险驾驶罪。一旦证据确凿,公安机关将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追责措施。 危险驾驶罪界定基于四情况:1.酒精浓度≥80毫克/100毫升,定醉驾; 2.追逐竞驶,如超速、频并线,情节恶劣; 3.校车或旅客运输超载或超速; 4.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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